骨折切開復位術是用手術方法顯露骨折部位,施行骨折端的修正和復位;并根據骨折的不同情況,選用各種內固定物,保持復位后的位置,稱為內固定術。一般,骨折切開復位后,多同時行內固定術。
骨折治療的目的是讓傷員在痛苦少,安全程度高的前提下,使骨折迅速愈合,恢復肢體功能。大量病例證明,絕大多數骨折,包括手法復位難度大,對位程度要求高的,都可以用手法復位,小夾板固定治愈。因此,手法復位是基本的治療方法,只對切開復位的結果肯定能優于手法復位的少數骨折病例,或不能用手法復位者,才采用手術切開復位。兒童及少年自身的塑形能力強,而抗感染的能力低,切開復位更應慎重。
一旦決定切開復位,即應針對其缺點,采用有效措施如術中盡量縮小骨膜剝離的范圍,減少血運損害;嚴格執行無菌技術,避免傷口感染等。清除或減少不利因素,以保證手術成功。
...[詳細][收起]骨折切開復位術適應癥
1.骨折累及關節面有顯著移位,不宜手法復位,或手法未能復位或復位后不能保持位置者(如肱骨髁、股骨髁、脛骨髁及踝關節骨折等)應切開復位。其目的是爭取關節面的解剖復位,避免關節不穩和損傷性關節炎。同時行堅強的內固定,如肱骨髁間骨折,用骨栓固定,以便早日進行關節功能鍛煉。
2.骨折合并同一骨骼的關節脫位(如股骨骨折合并髖關節脫位),由于脫位關節的遠端有骨折,施行手法復位有困難者。
3.一骨數處骨折或同一肢體的股骨和脛骨骨折,或多發性骨折,為了預防并發癥和便于病人在床上活動,可選擇某些手法復位困難或外固定不易維持對位的骨折,行切開復位內固定術。
4.有明顯移位的撕脫骨折,如髕骨骨折,尺骨鷹嘴骨折等,手法復位困難,復位后難以維持折端對位者。
5.兩骨折端之間有軟組織嵌入,手法松解失敗者。
6.骨折合并主要血管或神經損傷,在修復血管或神經前,必需先行切開復位術,恢復骨架的支撐作用。
7.傷員未能及時就醫,來院時已不能進行手法復位或牽引復位治療,而骨折移位明顯,日后勢必影響肢體功能者。
8.某些血液供應有障礙的骨折,如股骨頸骨折等,外固定不利于維持復位和愈合,應行切開復位或手法復位三翼釘等內固定,以期牢固固定,促進骨折愈合。
9.有明顯移位的骨骺骨折,復位不良或兩骨折端不能緊密接觸者。
骨折切開復位術不適宜人群
骨折切開復位術術前
骨折切開復位術術后
骨折切開復位術并發癥:
1.休克 由于骨折局部出血與疼痛的強烈刺激,可發生休克或處于休克前期。切開復位術又是損傷較大、血量損失較多的手術,如術前沒有很好地準備而冒然手術,必將加重或引起休克。因此,預防休克的關鍵是在術前、術中進行必要的輸液、輸血,以補充血容量,術中應按失血量等量輸血。此外,必須禁忌粗暴的操作,以減少損傷刺激。如發生休克,應暫時中止手術,積極進行搶救。
2.切口感染 這是切開復位術的嚴重并發癥。切口感染意味著骨折端的感染(即化膿性骨髓炎)。感染后,局部長期充血,骨折端受膿液浸泡,組織壞死
骨折切開復位術術后護理:
1.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后,一般常用各種類型的石膏作外固定。石膏固定完成后,應待其干燥硬固后,始可搬動病人。
2.抬高傷肢,密切觀察肢體的血運和指(趾)的活動,如有異常情況,應迅速查明原因,及時處理。如為外固定太緊應立即放松;如有神經受壓,要及早解除壓迫。
3.在指導下,鼓勵病人應盡作傷肢肌肉和關節的功能鍛煉。
4.術后24~48小時拔出負壓引流管。術后10~14日拆線。